关于沈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信息的公示
为进一步做好沈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,沈阳市卫健委按照辽政办发〔2014〕37号文件规定,指定沈阳急救中心作为沈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,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,现将经办机构信息公示如下:
电话:024-23865979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
联系人:李城
特此公示
沈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:
沈阳急救中心
2026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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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26-08-12
